通过该交易,您可以预申请开立企业结算账户、电子存折并同步申请注册电子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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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单位结算账户开立须知
一、服务功能 “在线申办-单位结算账户开立”,是本行通过门户网站为单位客户提供在线申请开立银行账户的金融服务,客户可在线签订相关业务协议,填写、打印申请资料,加盖单位印章后至本行营业网点办理单位结算账户开立。 二、可申请开立的账户类型 (一)“支付密码结算账户”是采用“支付密码+预留印鉴”方式进行支付指令验证的结算账户。 (二)“凭印支付结算账户”是采用“印鉴”方式进行支付指令验证的结算账户。 (三)“网银结算账户”是只能通过本行网上银行办理支付业务的一般结算账户。 (四)“电子结算账户”是开户时预设绑定收款账户的一般结算账户。 (五)“电子存折账户”是指在开立结算账户的同时,同步开立一个绑定此结算账户为收款账户的同名辅助性存款账户。 三、申请流程 (一)录入信息。登录本行网站,根据页面提示依次录入单位基本信息、账户信息,如需同时申请开通电子银行服务的,还需录入电子银行服务申请信息。 (二)确认协议。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应确认《浙商银行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申请开立电子存折账户的,应确认《浙商银行电子存折业务办法》;申请开通电子银行服务的,应确认《浙商银行电子银行(单位)业务协议》;申请开通信息服务的,应确认《浙商银行信息服务协议》。 (三)打印表单。根据系统提示打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浙商银行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和预留银行签章卡(一式两份)。 (四)签章确认。确认打印信息无误后,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在《浙商银行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在预留银行签章卡上加盖预留银行签章和单位公章。 (五)提交申请。携带开户证明文件、上述表单及相关资料到预约网点办理账户开立业务。 四、重要提示 (一)请确保录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与开户证明文件核对一致。 (二)请勿修改系统打印的申请表单,否则将导致开户申请失败,如确需修改的请重新录入相关信息。 (三)请安排指定的授权经办人,在预定的最后办理时间前向指定的预约网点提交账户开立申请。 本须知由浙商银行负责制定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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